針對VAW LOG 去年的文章內容,本人在此鄭重聲明:
當初經由學校介紹接觸並受聘於此案,由石大宇先生擔任創意總監,本人擔任的工作為角色動畫師,也拿到應得的頭銜,並且清楚的註明於該系列動畫影片內容之中。"吒龍"系列動畫,一切角色形象原創皆為石大宇先生本人及其團隊共同設計,其所有音像內容、圖像版權皆屬石大宇先生所擁有。
本人並無參與任何清庭企業有限公司之電腦包設計,並不知情有此商品存在;也從未向他人表示參與任何清庭企業有限公司之週邊產品設計,其所有版權皆屬清庭企業有限公司。
相信從事創意產業這一方面的朋友都能理解的,創作的過程如同婦女生產,其中一定會面臨不斷的挫折及無數的艱辛。本人的確曾於數月之前,相當不專業的、不成熟的,在日常談話間與貴團隊中一友人私下透露出部份工作與薪資內容。也許是在繁忙工作壓力下疲憊與模糊的口吻造成該友人對此案子有這麼大的誤解,本人深深感到遺憾與抱歉。
該篇文章的內容,描述皆與事實不符;且從未向石大宇先生, 清庭企業有限公司之該動畫系列製作團隊或是本人採訪、考證就在公開場合以任何形式散布、訂閱、發送;其用字情緒化、攻擊性,已構成中傷他人的程度。且該篇文章出現動機本人從未介入也一概不知情,我想這已經不是一個優質且擁有專業知識的設計報導所應該出現的內容。
該專案一切酬勞, 我個人酬勞部分是由本人主動提出,並且雙方達成協議。一般受聘案業主是有絕對的權利不給與工作人員任何頭銜;況且"吒龍"角色的原始概念本身就出自石大宇先生之手。但是基於石大宇先生對於台灣文化創意相關學子的善意,卻帶給本人無數難得的機會,屢次得到國際大獎以及教育部獎學金、海外留學菁英計劃的殊榮;也參與了新一代設計展以及清庭公司的作品發表記者會,並且延伸出許多已非金錢所能衡量的契機。合作至今,在石大宇先生的細心指導之下,秉持著對作品的堅持與熱情,使本人跟著團隊及"吒龍"一起成長,本人獲益良多,皆抱持感念之心,感激不盡,何以來"不平"?
如果凡事都要以金錢計較以酬勞衡量,試問到底誰才是所謂的 "步數商人" ?
再者,此動畫自始自今毫無任何商業買賣目的與性質,原始出發點純屬創作;獲得國際大獎更是我們意料之外的驚喜,我相信貴團隊同為創意人,應該能夠體會創作意外回饋所產生的喜悅是無可比價的吧。對於VAW LOG日前該文章未經任何驗證、毫無憑據的偏差描述及具有攻擊性和不實批判他人的字詞之內容,本人深表遺憾,特此聲明。
隨信附上iF得獎證明,創作團隊清楚記載本人姓名,以驗之。
"吒龍"專屬動畫師 黃崇羽George Chong-Yu Huang
2008/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