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5/25

新一代設計展

部分引用自"寫字樓"文章


翻攝於聯合報新聞。
前天看見這篇 udn聯合新聞網 報導「實踐服裝畢業展 入圍者驚爆抄襲」,我有點討厭驚爆、踢爆、震怒之類的標題,不過我想這是我對這類主題的某種後設與幻想。關於高橋盾(Undercover)這系列作品沒記錯應該是她06年的得獎作品,在日本 VOGUE 網站可以看到彩色圖片 我對真正意義與形式上的複製其實沒抱如同新聞這麼負面的看法,覺得能「完全的相似」很了不起,也對一些相似但本質上不同的材質著迷,例如之前第一次在 owen 那兒看到玉米製成的塑膠,用這種與塑膠相似的材質製程馬克杯,我把玩了那個杯子好久,甚至想咬上一口... ...看的作品與概念愈多,就愈對些手法益是了解,這些想法概念也深深印在腦中,物件(尤其是功能性工具)也因為科技與人類外在需求意義上的停滯,發展有所遲緩,換個說法就是能變的把戲幾乎都變完了,而我們也不再幻想些什麼,天空總是藍色,草地總是綠色。

因為設計的熱潮盪下來,所以VAW LOG也不太去強調新一代設計展的東西,畢竟廣告已經廣告到爛掉,展覽中雖然可以看見很多想法與創意,可能也沒有這麼熱了。這次新一代設計展中可看到一半的東西有著似成相似的作品,尤其是工設(產品設計)方面,好像已經看過國外很多設計師有做過類似的產品,乍看之下似乎會讓人聯想到模仿,但是值得慰藉的是台灣的學生大部分都有消化和吸收,最後的東西雖然有國外設計師的味道,但是也包涵了自己的想法。雖然不一定她們的靈感是來自看過國外設計師作品,但是在一些概念上的表現我是覺得師法國外的設計師的概念是有一定價值的。

其實這一類的作品,手法翻新的確有一定的難度,畢竟大家在手法上多是大同小異,所以覺得在媒體上不見得需要這樣的抨擊學生,畢竟這是一個給學生學習的路徑(或許抨擊也是另一種學習),但是我比較希望的是媒體可以完整的去了解學生所想表達的意思,或許他真的就表明在模仿或是惡搞、諷刺這些藝術家或時尚家。

但是自稱大人的媒體們,卻用一己之見一槍斃命,也許這就是人的共罪。

講到這不得不提,一位美國設計理論家維克多‧巴巴納克(Victor Papanek)。早在20世紀60年代末,他就出版了一本引起極大爭議的專著《為真實世界而設計》(Design for the real world)。該書專注于設計師面臨的人類需求的最緊迫的問題,強調設計師的社會及倫理價值。他這麼認為:設計的最大作用並不是創造商業價值,也不是包裝和風格方面的競爭,而是一種適當的社會變革過程中的元素。

這樣的預言,或是說假設、或說真相,大概可以解釋為什麼設計熱會過的這麼快。所以大家對於模仿的行為也不要太計較了,畢竟計較的應該是你如何再創新再突破,爭議這個點是討論不完的,最後附上一張也算是類似的(其實還蠻多的 XD,懶得再舉出來。)至於跟哪個國外設計師的作品很像,就給大家去猜吧。


應該是用寶麗膠灌的

4 comments:

匿名 提到...

這個我就沒辦法這麼平和的論述

我明白你想表達的
的確設計本來就是累積很多已有的觀念和創意
吸收世界上已有的想法
加入自己的思想作更新和批判是一回事
單純把別人的光環拿來戴在自己頭上又是一回事

這件事我只是片面的看到有些網站在痛批
要評斷是抄襲是致敬亦或是對趨勢的潮弄
只要看作者發表時有沒有刻意提到原創作者吧

明知道這點子已經有人做出來了
發表時還刻意不提
那不是抄襲是什麼

當然
還是不能排除創意巧合重疊的可能性
萬一真的有人是純粹自己想出的
那這些批評的加諸就真的很不公平了

只是 真的嗎? 沒人知道

blue 提到...

請問一下,你帖的這兩張圖你說他們抄襲,那可以請你舉出他們是抄襲誰嗎?我才疏學淺,不知道你是在指誰!

匿名 提到...

這幾年持續都有參觀新一代設計展
對於您對[學生的模仿與吸收]提出的觀點尚能贊同.
然而在[模仿]兩字後緊接著貼出兩張照片的舉動卻令人感到心寒啊XD

不是嘴裡先說說好聽的話.再一刀捅下去就可以了......或許您也該如同文章裡所說的先試著去理解.而不是一時興起就這麼貼出來.更不舉出適當的證據作為對照

[就給大家去猜吧]......這舉動跟中古世紀獵捕女巫有什麼不同?不如大家一起圍起來也將這幾件作品燒一燒吧(笑)
反正就覺得是模仿抄襲嘍XD

先不說這幾件作品的設計者看到會怎麼想.
搭配那張報紙上的圖片.您這兩張照片選的就夠微妙的了......

匿名 提到...

我想很多設計的出發點都是獨特的,只是也許最後型態的演變有時候會不小心和其他設計品有些許類似,也許少數人是有心,但多數人卻是無意的!畢竟誰都希望自己的東西是獨一無二的不是嗎!而且如果仔細去看作品概念陳述,往往你會發現兩者是不同的!作者您po的舉例作品,請問你有仔細的去了解他們作品本身要傳達什麼嗎?還是你只是用外觀去評論?如果是後者,你前面看似理性論述的一切,似乎無法支持後面的結論,在我看來也只不過是裹著糖衣的毒藥,要致別人的設計創意以及設計者的人格於死地!

再者,你有沒有想過,無憑無據的就把別人的作品po出來評論一蕃,最後再冠以一個莫須有的罪名"抄襲"在他們身上,這樣你要別人做何感想呢?況且如果設計者本身看到了他是可以保留法律追訴權的你知道嗎!

你後面貼的那兩張意有所指的作品,如果你無法提出 "對照表",請你收回他們!不要這樣踐踏學生的創意!